儿时往事
从来没有想过要做个好孩子,但是从小在红旗下成长的一代,知道红领巾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换取的,是神圣的,因此也时刻铭记那些“血染的风采”,从不敢越雷池半步。一个不经意,我居然也安分守己了十几年。虽然小时侯也和小伙伴一起偷过人家大叔的番薯,也曾恶作剧地往大婶家的猪屁股里塞炮竹,更恶劣的行径莫过于偷自己家的鸡和小伙伴一起去煨着吃了。
往事如云烟,明月照无眠。
想起以前的往事,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真的是“很傻很天真”。那个时候,因为营养不良,身子单薄得很,因此也不敢去欺负班上的女生,当然拉扯这个的头发,用橡皮筋弹纸片的缺德事情也没有少做。好动都是男孩的天性,但是在生理发育远比不上女生的小学时代,被欺负的男生应该更多一点。因为那个时候,女孩的发育速度远远比男孩快。这是上帝的错误,也不能埋怨别人吧。每每被人欺负的时候,我认栽了。
那天,一个女孩把我逼在墙角,拉扯着我脖子下的红领巾,恶狠狠地对我说:“你对着红领巾发誓,对着革命先烈发誓,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那个女孩完全没有羞愧的感觉,我看到她细小的寒毛在秋风中微微颤抖。她那双凑过来的嘴唇里一阵酸味传来,我恶心了好一阵子终于缓过神来。那个时候,我也没有羞愧的感觉,也没有反抗,因为我的脖子被红领巾勒得差点喘不过气来。终于,我从牙缝里蹦出两个字:“是的。”终于,她满意地拍拍我颧骨突出的脸庞,屁颠屁颠地走了。
残阳如血地照耀着古老的城墙,我就瘫坐在城墙下面。等那女孩走了十几步,我内心开始恶毒地诅咒起她来。那个时候,我诅咒她以后生很多很多小孩,最好就是生完一个篮球队,再生一个足球队。后来,我的诅咒没有实现,但是我小学毕业的时候,她已经嫁人了。后来,的确是生了小孩,但是没有生个篮球队,也没有生个足球队,三个孩子,都让她过早的衰老起来了。那年过年的时候,偶尔在街上邂逅她。她连同她眼角的鲤鱼纹和我一起微笑。她最大的孩子,估计七八岁吧,甜甜地叫我“叔叔”。
我年纪稍大的时候,很想做些坏事。想着自己在过去的那些年,做惯了好孩子,做下坏孩子也不是很过分的吧。当然,这样的坏事并不是那种“很黄很暴力”的坏事,仅仅是想喝下酒抽下烟,做下“烟酒生”而已。可是,这些年过去了,我发觉我除了会用委琐的眼光看看美女,然后赞叹几声之外,应该学会的都没有学会。至于欣赏美女,这是男人的天性,因此不包括在“学习”的内容里。就说那天,我走在天桥上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穿着低胸V字领的女孩,挺时髦的,我恶毒地盯着她看了几秒种,一阵虚汗出来了。朋友说,你敢穿出来,我就敢看。但是我仍然没有练到这样的程度,或许我在假装正经吧。
白花花的大腿,热烈袭人的劣质香水,时刻骚扰着男人的心。阳光照耀在我身上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小时候,那个把我逼到墙角的女孩,用稚嫩的声音问我:“你是不上喜欢上我了?”所有的纯真,所有的天真,所有的率真,都只停留在童年的时候吧,长大了就什么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