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无罪》——转自青年文摘
她对他一见钟情。他是一家酒吧的打碟师,她,漂亮能干的外企白领。他在舞池旁边,操控的音乐像霓虹一样闪烁,眼睛看着舞台上时是冷冷的,望着手中卡带时是狂热的,偶尔闭上,模样酷极了。
她每天去看他,听他用心用耳朵用手指编排的音乐,在那或疾或缓的节奏里沉沦。她不矜持了,给他送花,递纸条,等他下班,在他的摩托车旁等待他。
他连正眼都懒得看她。
她想,一定是自己不够优秀,于是她去读在职研究生,工作之余与朋友合作炒股。总之,因为有爱情的动力,她可以算是一个小富婆了。他接受她的邀请了,偶尔在酒吧坐一坐,喝杯啤酒什么的,但不多说什么,听她讲自己的奋斗,笑笑,带些鼓励。
他一直都有女朋友,不过并不固定,但他就是对她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五年过去了,她为了他,也开始一次数十张地买碟片,有机会去国外出差时,她会尽可能地淘碟,然后送给他,再后来,她甚至又去学过舞蹈,瑜伽……
有一天,她听到一首歌,买来送给他,歌名叫《暗恋无罪》:
“你试试用尽力抱紧我吧,你试过用幻象爱我吗?我这个样貌在五点过后,天涯变色彼此可以变身情侣吧。错觉与欲望是对好友吧,最爱与极恨就似是两生花……以为你是我情侣,怎会想暗恋有罪……”
那天晚上在他放出这首歌时,她站在他的对面泪如泉涌。她无声地哭,然而那泪水有如山呼海啸的,几乎掩过舞厅里所有喧嚣与浮华。
她以为他一定会感动,因为他抬起头来正看到了她的伤心,然而他的眼神那一刻比任何时候都冷酷,甚至带有一丝厌恶。
从那天起,他不再接受她的任何邀请和礼物,原先他在收到她买来的碟片时,有特别珍稀的会收下,再坚决付钱给她,但从此他再也不要她精心淘来的唱片了。
她去找他身边的朋友,除了女朋友之外的所有朋友,连他的哥们儿都被她感动了,左看右看,觉得这女孩没什么不好,甚至可以说很不错,最难得的是痴情一片。那么为什么,他就是这么固执地不肯接受呢?
终于有一天,她卖掉自己所有股票和基金,为他买了一套非常棒的音响器材,布置好一个音响室之后邀请他前去。他低着头沉默了半晌说:“帮我一个忙吧。”她激动得声音都颤抖了:“是什么,我一定做。”
他扬扬下巴,指着街边如潮车流说:“你可以随便找哪辆车,但一定要从我面前消失。”
没等她回边神来,他招手上了辆的士,准备走。她疯了一样拦在了车前,大哭,哭得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即便车从她身上碾过去,她也是不肯放他走的。最终,她瘫软在地,被路人拖到一旁,他还是走了,并没有下车,也没有多看她一眼。
她的自尊被践踏成了混入污泥的尘埃,然后她大病了一场,随后又闹过两次自杀,一度她甚至以为自己活不过来了。
朋友们都指责他,指责他的心狠,他的残忍,他的不可思议,他的不识珠玉。但他,自始至终也没有来道歉。即便认为他有一定道理的人,也都认为他的做法不恰当。男人嘛,要怜香惜玉,要有忍耐精神,更何况面对一个愿意为你生为你死的女子呢?
最后的结局是男人去了别的城市。还是没有一句话,一个姿态,甚至一个眼神。
她很痛,她一直在爱中疼痛。
她由爱情中的弱者变成了道德上的强者,占据了理,占据了力,占据了可以痛苦可以冲动可以疯狂可以干涉可以打扰可以严重影响他人生活的--权力。然而,她想不到,那个不爱她的男人,有多么无辜,他的坚持其实更值得尊重和钦佩。
大多数人都认为用金钱、权力、物质等可以换来身体,但买不到爱情。但更多的人却走入另一个误区,以为交付自尊可以换来爱,交付付出可以换来爱,交付爱理所当然必须获得爱。
错了。付出与回报是两件事,爱与被爱从来不互为因果、互为缘由。爱或不爱,都是听天由命的事情。
暗恋无罪。
不爱,莫非倒是天大的罪了? 顶一下LZ 所以我选择放手 我晕。。。。。。。。。。。。。。。。。。
[[i] 本帖最后由 simple_pai 于 2008-3-5 13:24 编辑 [/i]] 综合症啊.... 希望快点走出阴影吧哈...
回复 5# 的帖子
[s:5]都说好了。。哈哈 "不能让自己停下来,要保持很忙的状态" 是怎么回事?? 你不是怕 闲下来自己就乱想吧,哈 记得那天在中山医院打点滴的地方,看到了这篇文章。我只有一种感受:爱的期望需要对方的理解与合作。 大家都这样的了
这是个伤心的季节 爱一直都是一个人的事,相恋才是2个人的事 昨天想起这篇文章,找来再看了一遍...再顶一个 [quote]原帖由 [i]聖の香メ乖[/i] 于 2008-3-6 15:05 发表 [url=http://www.gdin.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88372&ptid=43546][img]http://www.gdin.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爱一直都是一个人的事,相恋才是2个人的事 [/quote]
有点赞成~~~ 她像故事的男主角一样绝情
我像故事的女主角一样痴情
她又像故事的女主角一样痴情
他又像故事的男主角一样绝情
这就是他,她和我之间的关系
[[i] 本帖最后由 假猫 于 2008-4-20 10:31 编辑 [/i]] 高中时诸如 青年文摘 读者 意林 还会经常看
上了大学后,突然觉得精力有限 专挑更喜欢的杂志看
有时候在书店看到喜欢的封面,还是会禁不住买下.不过接下来它的命运可能是,被束之高阁.
哈,如果没有爱到像文中女主角那么痴狂的话,对任何事物的喜欢都会有个保质期的吧.
我相信时间能见证一切.而且过了那么久,应当该放下的也要放下吧.[s:34]
不过老实说,我不喜欢女主角那种毫无自尊的爱.双方还没有实质性的接触,仅仅是对方高兴时偶尔陪她说说话,不高兴时鸟都懒得去鸟她."一见钟情",真是难得.好歹也要看对方的反应,人家分明感情都写了脸上:看都不正眼看她一眼.
唉,若当时那个女人及时收手,男主角也不会离开.就算不能得到,能天天看到也是不错的.何苦要做到让人家厌恶的地步?到那个时候才真正无可挽回了.
或许爱情真的让人盲目,处在盲目中的这个女人,毫无理智可言.没有理智没有尊严.居然还闹自杀?故事后面有句话说得很不错,那男人也实在是坚强 .能抵住压力,坚持自己的想法,不爱就是不爱.如果当时因为同情而和那个女人在一起的话,那才会能为可怕悲剧的开始.
俺也去打饭了.一会再说 “付出与回报是两件事,爱与被爱从来不互为因果、互为缘由。”
喜欢这句话。
没感觉就是没感觉,女主角干嘛还要苦苦纠缠不清呢?
大家见见面说说笑,那不是很好么?
最后搞到如斯境地。无语~ 在爱情中,不要把自己当弱者来看.爱情根本无法用平常观点去判断.也不要以为自己处在弱势的一方就可以博得大家的同情,同样,有一点更需要明确:同情不是爱情.而捧着人家施舍来的同情当成爱情不也很可笑吗?
如果真的是暗恋的话就没必要去找人家朋友拉.感情的事毕竟不能勉强,她利用自己的弱势地位也确实让他身边的朋友同情了一把,但是这样只会招来男主角的厌恶吧.
"终于有一天,她卖掉自己所有股票和基金,为他买了一套非常棒的音响器材"看到这里真的觉得好惊讶,那么不理智的一个女人,乎,还能在股市中立足.是否真能见证文章开头所说的"漂亮能干"呢,她自己的条件也相当不错,偏偏也是太看轻了自己,如果她不要表现得那么卑微,那么死缠滥打的话,或许结果会不一样了.一个人不自爱的话如何让人家爱自己?
"布置好一个音响室之后邀请他前去。他低着头沉默了半晌说:“帮我一个忙吧。”她激动得声音都颤抖了:'是什么,我一定做。'"
他扬扬下巴,指着街边如潮车流说:“你可以随便找哪辆车,但一定要从我面前消失。”"
看到这里真的觉得好悲哀,男人把女人从他面前消失当成"帮他一个忙".
一个人,无论怎么样,自尊,自爱一定要有.
最后,感觉这篇文章像是张小娴写的.在她绝大多数的小说里,描写的都是女人(也有男人)毫无自尊的爱.所以,在看完几本她的小说后就不怎么去看了.而且事实上,也不太相信世界上真有那么多为爱痴狂的人.可以真的那样为了爱可以不顾尊严抛下一切.或许在小说中那些人的眼里这样的爱很伟大,我觉得这样很不值得.不信你可以去看,多少人那样不顾一切换来的是什么下场...
缺乏理智的爱没有现实的灌溉也很难开花.空中楼阁不存在.
相比起张小娴我更喜欢亦舒.她更理性,笔下的爱情都有了份理性.也喜欢她小说里的那些女孩子们,坚强自立.也能伸能屈,多了份大气.
不写了不写了.
反正,有些事情说也没用,有些时候惟有亲身经历过了,才能见证另外一些事情. 楼上的ID两周年了耶~
突然无意发现~ 昨天就发现了[s:40]
多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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