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学院关于就业暂缓通知
各系办、毕业班班主任: 为了使06届毕业生更清楚地了解就业的相关政策,现将以下两个说明下发给各系办、毕业班班主任,就业指导中心同时在天河学院的网站([url]www.gdin-thxy.com[/url])首页上公布这两个说明,请各毕业班班主任通知班上每一位学生,务必于6月1日前上学院网站查看,如有需要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速与班主任联系报名办理,逾期不侯。系办将每个毕业班暂缓就业报名情况统计出来,于6月3日之前报到就业指导中心。
一、关于“高校毕业生暂缓二年就业的政策”的说明对毕业离校时暂未落实单位的省内高校毕业生,户口暂留学校所在地派出所,档案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
(一)申请暂缓就业的对象: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暂缓就业的期限:二年
(三)可以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对象:
1、毕业时落实了就业单位但单位无人事权或人事接收权的毕业生;
2、派遣前接收单位仍在考虑试用阶段而尚未签署接受意见的;
3、毕业生自己创办企业,公司暂未获得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
4、专科生报考本科生者。
(四)办理暂缓就业的具体程序:
1、 毕业生根据个人需要向所在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
2、 学校审查同意后,6月10日前报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
3、 审批同意后,毕业生签订《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
(五)办理暂缓就业的优劣势分析:
1、有利面: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找到接收单位后,凭有效的单位同意接收函件、《暂缓就业协议书》直接到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回生源地报到的,凭《暂缓就业协议书》直接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对在暂缓就业期限内,能找到落户单位的同学,办理暂缓就业有一定益处。
2、不利面: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同学,如需办理《失业证》、《未婚证》,必须要先终止暂缓就业,然后回生源地办理。
终止暂缓就业的程序也很复杂,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首先要回毕业院校拿到一份就业调整表,然后凭就业调整表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去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程序较复杂。
对于准备回或已经回生源所在地就业的同学或者两年内预计找不到接收毕业生档案和户口的用人单位的同学,办理暂缓就业没有太大意义。
综上,暂缓就业有一定益处,但是取消暂缓手续手续繁杂,建议毕业生考虑清楚再予以办理。
二、关于就业协议书的说明
针对就业单位接收毕业生档案、户口的情况,毕业生可以签订《就业协议书》。一旦订立了《就业协议书》,学校以鉴证方的身份盖了章,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受劳动法的约束。
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学校就会根据《就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派遣,毕业生就可以办理档案、户口的转递。
就业指导中心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暂缓就业是最麻烦的了 [s: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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